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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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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 ——马鞍山市贯彻《慈善法》宣传周活动方案
发表时间:2016-08-30 浏览次数:1701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已于2016年3月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,该法确定每年9月5日为“中华慈善日”。为认真组织好贯彻《慈善法》和“中华慈善日”宣传服务活动,特拟草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组织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集中宣传,旨在进一步掀起全市学习贯彻《慈善法》的热潮;通过对我市丰富多彩慈善项目和品牌创新成果的集中展示,让广大市民了解慈善,引领和激发全民积极参与慈善的热情;让更多的企业、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到慈善队伍中来,同心同德,共同开创诗城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。
二、主办单位
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民政局、市文旅委、市慈善总会。
三、活动主题
以法兴善,助力脱贫
四、活动时间
9月4日至9月11日为期一周。
五、活动内容
1. 开幕式;(开幕式议程附后)
2. 慈善宣传与咨询:组织慈善宣传、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;
3. 慈善义诊:组织市医疗专家开展慈善义诊活动;
4. 慈善义卖:组织爱心企业、慈善超市以及残疾人手工艺品慈善义卖活动;
5. 慈善义展:组织名人书画、摄影作品慈善义展和爱心企业认购活动;
6. 慈善义演:开展以宣传慈善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;
六、活动安排
(一)9月4日上午9:00开始,举行简短开幕式。
(二)开幕式后现场各项活动分片区有序进行。
(三)9月5日至9月11日,深入街道社区,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。
七、活动组织领导
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。
主 任:方 文(市政府副市长,市慈善总会会长)
副主任:余道文(市政府副秘书长)
张孝银(市民政局局长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)
成员:杭玲,赵应华,李敬录,宋冰冰,马跃颖,吴雄,尹淑娟,陈娇,吴谷鸣,沈嗣秀,潘新松,陶宏旭,郭云兰,范富春。
组委会办公室:
主 任:杭 玲(市慈善总会副会长)
办公室下设:
1. 活动秘书组(潘新松,陈安琪)
2. 宣传保障部(陈娇,尹淑娟)
3. 综合协调组(吴雄,刘强)
4. 义诊工作部(吴谷鸣,沈嗣秀)
5. 义卖工作部(吴谷鸣,陶宏旭)
6. 义演工作部(范富春,王俊)
7. 志愿者工作部(郭云兰,刘强)
八、活动要求
1. 本次活动为“中华慈善日”首次大型活动,必须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筹划,确保活动圆满进行,收到预期效果。
2.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协调,各成员之间要明确分工,密切配合。在方案整体框架指导下,做好本职工作,并在规定时间之前,提交出具体操作计划文稿。
3. 活动成功与否关键靠事前准备,因此活动下设的各部要提前动员,组织演练,通力合作,加强沟通,确保活动如期有序进行。
4. 本次活动规模大、人数多,届时请公安、交通、城管等帮助现场维持秩序,确保活动顺畅安全。
5. 有关活动中的其他细节安排,也都要提前做好预案。
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
——马鞍山市宣传贯彻《慈善法》暨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
启动仪式
一、时间:2016年9月4日(星期日)上午9:00
二、地点:解放路市文化馆门前广场
三、参加人员:中华慈善总会嘉宾,省慈善总会嘉宾,市领导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民政局、市文旅委、市慈善总会负责人,市慈善总会部分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会员及慈善志愿者,爱心企业、单位、社会组织代表,新闻媒体记者等。
四、议程
主持人:
1.方文副市长致辞。
2.市委副书记孙勇宣布马鞍山市贯彻《慈善法》宣传周暨2016年度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正式启动。
3.邀请领导开通互联网慈善项目平台。
4.慈善志愿者宣读2016年“慈善一日捐”倡议书。
5.现场市领导、企业、单位、社会组织捐款(示牌)。
6.请领导和嘉宾发放“慈善助学”款。
7.“慈善文化进校园”《慈善读本》发放。
8.领导参观活动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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